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公布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牡政规〔2023〕1号)进行了修改,形成《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向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反馈。
反馈电话:6566747(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9日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