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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人社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2021-02-25 来源: 牡丹江爱民区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推进人才市场建设。



(三)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四)综合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负责拟订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五)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考试及聘任工作,协调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惩戒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工作,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标准和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协助办理工伤认定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建立并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二)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推进建立面向辖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权限负责审批、管理、监督、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及人才服务机构。




三、领导信息



王   龙:局 长 负责人社局全面工作。



单 辉:副局长 负责局内日常管理、目标管理、文字综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才服务、职称、工资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郑成龙: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就业方面工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权益维护。




四、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六、联系方式



电话:5796900;57968805796889

、负责人姓名:王龙




爱民信息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