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牡丹江市爱民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存在畏难发愁、侥幸过关、等待观望等心态,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多,整改推进不及时、不到位。十五度超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进展缓慢,计划退还2.4万公顷,实际完成0.54万公顷。
二、整改目标:2021年7月31日前,如国家出台还林还草政策,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无政策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三、整改措施:区十五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导三道关镇、各林场立足实地情况,因地制宜,逐村逐地块研究推进措施。对符合国家15度坡退耕还林还草条件的地块,有政策落实还林还草,无政策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农户签订水土保持协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农户签订水土保持协议。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3 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爱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13199365099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爱民区委、区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