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区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0 18: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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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可通过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imin.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爱民区政府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0〕22号)《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牡政办发〔2019〕17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梳理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按照省市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结合我区实际,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个,在网站集中发布;围绕“六稳”“六保”发布稳企、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信息,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涉企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涉企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和完善涉企政策及活动信息7条;围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对52家预算单位的2020年部门预算及相关说明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说明进行公开。全年发布政府信息648条,同比增长11%。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59条、概况类信息35条;其他方面解读信息发布3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27条、在线访谈2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按市公开办要求统计辖区省政府公报邮寄地址,对9个单位发放《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

(二)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省作为试点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国办、省办、市办要求,加大投入,在时限要求推进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改版工作。维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专栏总数24个;政民互动交流上,网站留言办理事项10条。全年爱民区政府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达6万、总访问量达到17万余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集中整合区政府微信公众号,注销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1个。

(四)结合工作要点,严格考核管理。围绕省办要求,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全年结合市公开办部署的重点工作,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4号)要求,为确保年末我区基层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真正取得成效,指导乡镇、街道、区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落实第一级阶段工作目标,确保公开的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清晰,将该项工作纳入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0

+123

12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7

2623.7200万元(计划)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升。具体问题主要是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改版影响,公开信息不齐备,在主动公开信息管理上有差距;部分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复申请人诉求上不及时;工作人员缺少培训和指导,队伍建设还应加强。改进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宣传覆盖,及时有效回复依申请公开,贯彻传达全市政务新媒体媒介素养与运营管理培训班要求,加强对区本级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

下步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新修订《条例》,继续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市办监督指导和本级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同时按照市公开办要求,拓展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务信息,提升信息发布覆盖面;主动研究工作任务,接受市公开办业务工作指导,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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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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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爱民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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